六旬老太崔某悉心照顧癱瘓丈夫,15年不離不棄。因長期過度勞累,崔某身患多種疾病,喪失了繼續照顧丈夫的能力。為不拖累兒女,今年3月,崔某選擇勒死已成植物人的丈夫並割腕自殺。後崔某經搶救脫險。案發後,市檢察院第三分院為是否起訴崔某召開聽證會聽取多方意見。最終,檢方於今年11月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崔某提起公訴。
  京華時報記者楊鳳臨
  □案情
  患病老太勒死丈夫輕生
  今年62歲的崔某是北京懷柔區農民,育有一雙兒女。1999年,崔某的丈夫周某患上腦梗塞,雖經住院治療病情仍不斷惡化,最後卧床不起,生活無法自理。近兩年周某逐漸失去意識,成了植物人。15年來,崔某獨自挑起家庭的重擔,悉心照顧丈夫,任勞任怨。為了給丈夫治病,崔某省吃儉用,四處奔波、尋醫問藥。
  2013年年初,長期過度勞累的崔某也患上了腦梗塞。同時,她還被查出患有極高危的高血壓以及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。崔某不但喪失了照顧丈夫的能力,甚至自己也隨時有生命危險。
  考慮到兒女生活負擔重、經濟困難,崔某擔心自己和丈夫會成為兒女生活的累贅,她多次產生厭世的想法,所幸都被兒女及時發現並勸阻。
  今年3月6日早晨,崔某以方便照顧為由,讓女兒幫忙把丈夫挪到炕沿。待女兒上班後,崔某找來一根繩子,兩頭繫上重物,掛在了丈夫的脖子上。已是植物人的周某沒有絲毫掙扎。
  隨後,崔某用壁紙刀去割自己的左手腕和頸部,鮮血瞬間迸出。疼痛難忍的崔某開始害怕,於是趕緊給女兒打電話,稱自己快死了,讓女兒快點來。
  崔某的女兒趕到後,立即打電話報警。經醫護人員確認,周某當場死亡,崔某經過醫院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。
  經法醫鑒定,周某系被他人用繩索勒頸部致機械性窒息死亡。崔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檢方提起公訴建議緩刑
  村委會副主任高某證實:“崔某照顧她丈夫這麼多年一直都挺盡職的,特別細心,村裡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。”
  周某的親人均表示完全理解崔某的行為,併為她求情,希望對其從輕處罰。
  “我哥哥患病卧床十多年,已經人事不知了,一直是我嫂子精心照顧,我們都很同情她,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,我也沒想責怪她,她確實太不容易了,希望從輕處理。”周某的親妹妹提供證言時說。
  面對這起案件,在訴與不訴的問題上,承辦檢察官顯得有些為難。為此,市檢三分院專門召開命案公開審查聽證會,充分聽取崔某的近親屬、辯護人、知名專家教授等多方意見,並專門召開檢委會進行討論。
  最終三分院決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崔某依法提起公訴,但檢方建議法院在量刑方面對崔某進行從輕發落,建議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宣判緩刑。
  □釋疑
  是否公訴的依據是什麼?犯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
  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,我國《刑罰》第232條規定: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較輕的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“由於崔某的行為確屬故意殺人無疑,因而據此規定,當對崔某提起公訴。”
  然而,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73條規定:對於犯罪情節輕微的,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,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  “結合崔某殺夫情節,社會危害性較小,據此似乎可以做不起訴處理。”在情與法、訴與不訴之間,檢察官陷入了兩難。
  司法解釋的自由裁量,外加本案情況特殊,一度使得檢察院內部出現了兩種不同聲音:一種意見認為,被告人崔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,並造成一人死亡結果的發生,鑒於其行為性質的嚴重性,故應對其提起公訴;另一種意見認為,被告人崔某的行為雖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,但鑒於本案中的特殊情節,加之當女兒報警時,崔某並未反對或阻止,應當認定為自首,故可對其做相對不起訴處理。
  公訴決定是如何做出的?開聽證會聽取各方意見
  10月29日,市檢三分院根據“命案不起訴實行公開審查”的要求,召開命案公開審查聽證會,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刑法教授阮齊林等3名專家學者,北京物資學院勞動學院院長尚珂等3名人民監督員,以及當事人近親屬、辯護人參會,充分聽取各方意見,為本案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。
  11月2日,市檢三分院召開檢委會,決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被告人崔某依法提起公訴。
  聽證會上形成兩種不同意見
  ◎應當公訴
  第一,刑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人們對規範的尊重,本案是故意殺人案,必須採取最嚴厲的態度才能實現刑罰目的,培育國民對生命的尊重。第二,讓崔某接受審判本身能夠給她帶來贖罪感,同時向社會公眾傳達一個信念:無論多麼困難都不能放棄生命。第三,中國將逐步進入老齡社會,家庭照顧老弱的壓力和責任越來越重,希望通過該案的審判可以喚起全社會、尤其是政府部門加快完善社會福利和保障體系建設的步伐,儘量避免類似悲劇重演。
  ◎不應公訴
  本案被告人是出於對子女的關愛而實施的犯罪行為,其心情可以理解。如果作出不起訴處理,能夠給其子女一個撫慰和繼續孝養母親的機會,以彌補內心的創傷。此外,本案可以說是由居家養老制度沒有得到切實保障而引發的悲劇,通過做相對不起訴處理能夠喚起全社會對於“居家養老”制度的關註,社會效果比較好。
  □探訪
  鄰裡:周某癱瘓15年沒長褥瘡
  11月20日下午,記者來到崔某的居住地——懷柔區楊宋鎮楊宋莊村。在一條安靜的小衚衕里,有一處不起眼的平房,灰色水泥牆的外表,藍色大鐵門緊閉。旁邊的一戶村民告訴記者,這裡就是周某和崔某的家。
  崔某的鄰居告訴記者,崔某悉心照顧癱瘓丈夫15年的事在村裡人盡皆知。
  “我之前去他們家探望過,周某一尿床她就給換乾凈的褥子,崔某每隔三四十分鐘就給丈夫翻一次身,還經常給他按摩,所以周某癱瘓十幾年身上連一個褥瘡都沒長。”這名鄰居說。
  據村民介紹,崔某的女兒在懷柔當老師,兒子在市裡工作,子女的收入都不高。由於周某患病多年,治病等各方面開銷大,所以周家一直經濟困難。
  “崔某的兒子和女兒都已成家,他們都很孝順,但由於工作原因,一般只能周末回來照顧父母。”一名鄰居說。
  對於如何看待崔某勒死丈夫的行為,受訪的鄰居、村民們表示,他們非常理解崔某。“十幾年了,崔某那麼多苦都吃了,都扛過來了,要不是自己生病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。”一名村民感慨道。
  村委會:老兩口均有參保新農合在楊宋莊村村委會,工作人員周某說,民政部門曾派人探望過周某,勸崔某將丈夫送養老院。“崔某說伺候丈夫的活太辛苦,不想麻煩別人,也擔心養老院不如自己照顧的仔細,所以執意將丈夫留在家裡親自照顧。”周某說。
  村委會副主任武某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,周某一家因經濟困難曾拿過五六年低保,每個月大概有五六百元。“去年調查發現他們家人均收入已超過拿低保的條件,所以取消了低保。由於老兩口都患病,子女收入不高,所以還是相當困難。”武某說。
  武某說,崔某和丈夫周某都參加了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,幾年前,崔某還經常帶丈夫到醫院看病,並通過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過一部分醫葯費。
  “但去正規醫院看病畢竟很貴,自己要掏一部分,還要排隊,所以周某癱瘓併成植物人後,崔某就很少帶他去正規醫院了。她一般都是在附近的藥店買些藥給丈夫用,但很多藥新農村合作醫療不能報銷。”武某說,崔某自己患上腦梗塞、高血壓等疾病後,為了省錢且要照顧丈夫,她幾乎沒有到正規醫院接受過治療,都是在小藥店零散地買些藥服用。  (原標題:老太照顧癱瘓丈夫15年後殺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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